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第四条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二)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三)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促进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力量和作用,引导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实现自律发展。 企业需要申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的可以联系咨询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五方面修改 。一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报废回收行业环境保护。新《办法》要求企业在存储场地、设备设施、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二是适应循环经济需要,允许将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三是落实“放管服”要求,完善资质认定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新《办法》不再实行特种行业管理,按照“先照后证”要求,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再申请获取回收资质。四是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建立和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五是调整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新《办法》就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违法拼装机动车、买卖报废机动车拼装车的法律责任,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了有机衔接。
报废机动车回收量稳步提升。据商务部统计,2020年全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数量239.8万辆,同比增长4.5%。其中汽车206.6万辆,同比增长5.9%;摩托车33.2万辆,同比下降3.3%。中国机动车相关报废标准始于1997年7月15日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其中对于私家车的强制报废标准为期限10年,行驶10万公里。之后,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车辆技术水平的提升,这一限制显得过于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