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则;6、应公开的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稿;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其它要求提交的材料;10、申请人可以授权委托其他公民或组织为被委托人代办有关事项,应同时提交有申请人签章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由于人力资源服务职业资格证已经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国家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6] 和省人力社保厅有关要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材料中取消了“需要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规定限制,改为“有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