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固体废物特指有害废物,具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性、毒性、等特性,产生于各种有危险废物产物的生产企业。从危险废物的特性看,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潜伏着危害,如,引起或助长率增高;或使严病的发病率增高;或在管理不当时会给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重大急性(即时)或潜在危害等。
危废产生单位向报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一般按年度制订)并经,如果其应处置的危险废物没有及时处置,可视为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应当及时申报。因此,危废产生单位贮存危废期限超过管理计划期限的,应当及时向申报。对不按规定申报的,可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予以处罚。
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国家乃至环境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危害。
定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回收:应该和相关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制定,环境保护条例或者法律法规,让其认真遵守。应该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企业研发废弃物的再利用或者处理方法。应该规划出,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企业用地的方案,不能影响水源,环境,离居民区的距离等相关措施。
危废处理具体来讲就是危险废物处理,危险废物是指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处理危险废物是必要的,能够及时进行危废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意义一:危险废物对社会、环境、人群会造成危害,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意义二:是每一个使用危险性废物作为原料,或者是产生危险性非得单位有符合要求的储存,使用和处理的装置,运输工具,生产技术,场地不得产生对环境的污染;
意义三:是自己单位没有处理危险废物的和能力,那就不需要委托经过国家批准具有危废处理的单位进行处理。这是为环境负责,对的生命安全负责。
意义四:危废处理有利于地区工厂的环境修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