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代办,危废经营许可证代办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危废应该如何进行合规的贮存管理?贮存危险废物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主要指《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定的要求,如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1月更新了该标准,即GB18597-2023版本。该版本明确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贮存设施选址和污染控制要求、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实施与监督等环境管理要求。相关单位应着重学习该法律标准,规范贮存危险废物,防治污染风险。简而言之,危废贮存就是要“专区”,且具备防护措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
环境监测要求:1、贮存设施的环境监测应纳入主体设施的环境监测计划。2、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 HJ 819 、HJ 1250 等规定制订监测方案,对贮存设施污染 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3、贮存设施废水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方法和监测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4、HJ 1259 规定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单位贮存设施地下水环境监测点布设应符合 HJ 164 要求, 监测因子应根据贮存废物的特性选择具有代表性且能表征危险废物特性的指标,地下水监测因子分析方法按照 GB/T 14848 执行。5、配有收集净化系统的贮存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采样应按 GB/T 16157 、HJ/T 397 、HJ 732 的规定执行。6、贮存设施无组织气体排放监测因子应根据贮存废物的特性选择具有代表性且能表征危险废物特性的指标;采样点布设、采样及监测方法可按 HJ/T 55 的规定执行,VOCs 的无组织排放监测还应符合 GB 37822 的规定。7、贮存设施恶臭气体的排放监测应符合 GB 14554 、HJ 905 的规定。
危险废物经营的责任除了由企业承担外,监管部门和环保组织也要承担监督、协调和政策支持。监管部门应该对危险废物经营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评估,以确保企业符合法规标准。环保组织则需要从公众教育、执法监督等多方面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的管理,以推进企业的环境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安全。
危险废物运输要求:1.运输废包装容器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经营单位应提供与拥有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运输过程应遵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2.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在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信息,转移危险废物种类、重量(数量)危险特性等信息,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等。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废水污染防治要求:厂区建设规范的雨污分流系统,设有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应循环利用,宜采用预处理(沉淀、隔油、过滤等)+生化处理(生物膜、厌氧生物处理等)+深度处理(砂滤、膜分离、芬顿氧化等)的工艺。外排废水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应满足国家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要求。
经营单位配套设施要求:(1)生产车间应采用自动化、机械化操作;分拣、倒残、清洗、破碎、压块等工段应在封闭、具有废气集中收集措施的场所进行;应具有进料、清洗、出料以及时间、温度控制等重要参数控制的自动化控制系统。(2)在厂区出入口、电子地磅、贮存区域、废包装容器收集处理设施所在区域,以及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其他区域,应当设置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画面清晰,能连续记录作业情形。在出入厂过磅时,视频监控应清楚显示运输车辆运输的货物情况。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2年。有条件的地区,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可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满足远程监控要求。(3)电子地磅应经检验部门度量衡检定合格,并具备联网自动记录和打印每批次废包装容器重量的功能。
主营行业:管理咨询 |
公司主营: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服务认证,iso体系认证,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
主营地区:中国 |
企业类型:个体经营 |
公司成立时间:2017-06-07 |
员工人数:11 - 5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17-06-07 至 2037-06-07 |
最近年检时间:2020年 |
年营业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 - 30 万元/年 |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 - 30 万元/年 |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 - 30 万元/年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518116 |
公司电话:0755-28263096 |
公司传真:0755-28263096 |
公司邮箱:309008540@qq.com |
————— 认证资质 —————